商品驗收中問題的處理
1.質量檢驗問題的處理
驗收過程中,凡發現質量不符合驗收規定的情況,應及時向供貨單位辦理退貨、換貨交涉,或征得供貨單位同意代為修理或在不影響使用前提下降價處理。商品規格不符或錯發時,應先將規格核對再予以入庫,規格不對的商品做好驗收記錄交給相應部門辦理換貨。
2.數量檢驗問題的處理
數量短缺或溢余在規定范圍內,可按原數入賬。凡超過規定范圍的,應核對查實,做成驗收記錄和磅碼單交主管部門向供貨單位辦理交涉。對于數量溢余較大的情況,可選擇商品退回或補發貨款的方式解決;對于數量短缺較大的情況,可選擇按實數簽收并及時通知供應商的方式解決。
3.驗收憑證問題的處理
驗收憑證問題主要是指驗收需要的證件未到或證件不齊全。驗收過程中此類問題時,要及時向供應商索取,到庫商品應作為待檢驗品堆放在待驗區,待證件到齊后再進行驗收。證件未到之前,不能驗收,不能入庫,更不能發貨。
4.證物不符問題的處理
驗收過程中發現驗收單證與實物不符的情況時,應把到庫商品放置于待檢區,并及時與供應商進行交涉,可以采取拒絕收貨、改單簽收或退單、退貨的方式解決。